包公名包拯(999-1062年),出生在今安徽肥東縣一個鄉村的農家。父親是農民,對他要求嚴格,寄予厚望。包拯5歲開始識字,13歲讀完四書五經。他對儒家治國的思想和歷代清官賢臣的事蹟十分感興趣,立志長大後成為一名清官。包拯28歲考中進士,按當時制度可以出來做官,但他是個孝子,一直生活在父母身邊,直到36歲才出來做官。

包拯先當知縣,上任即斷了一個奇案,聲名遠播,兩年後升任知州,因清明廉潔,很快被調入朝廷任朝官。

包拯在朝廷任諫官。他一上任,即精心選定唐代著名諫官魏徵的三篇奏議,用蠅頭小楷抄寫一遍,呈給宋仁宗,希望皇帝能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。他還對許多朝政發表意見,使皇帝在做出重大決策時避免失誤。包拯對自己立下的十二字座右銘是:「披肝瀝膽,冒犯威嚴,不知忌諱,不避怨仇」。

 

 
 
 
 
 

 

在諫官任上,包拯直言敢諫。對皇帝做出的決定,他認為不妥的便大膽諍諫。如皇祐二年,大澇之後天放晴,宋仁宗認為是吉兆,除了舉行盛大的祭祀天地活動外,還下詔大赦天下罪犯,並給所有文武官員晉升一級。包拯對此提出異議:罪犯服刑是因為他們有罪,不可因洪水退去而減輕;官員升遷應根據他們的政績決定,否則以後誰會勤勉為朝廷出力!

在朝為官,包拯對多位朝廷命官進行諫議,直至皇帝罷除他們的職務。包拯當時在民間已有很大聲譽,皇帝也認為他是忠於自己的官員,所以儘管一再被冒犯,仍重用他。公元1057年,包拯被派任北宋都城開封府任知府。

開封府知府是一個很重要的職位,但京官難當。北宋政權存在100多年,出任開封府知府的竟達180多人,平均每任在位的時間只有半年多。包拯在任期間秉公理政、鐵面無私,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。但他行得正、做得正,誰拿他也沒有辦法。他在開封府判定的許多案子後來都被編成戲劇流傳。

在中國戲劇史上,沒有一個官吏能夠像他那樣,可以頻繁地出現在歷代戲劇舞台上,並且成為一類獨特的戲劇──包公戲。

中國的封建時代是人治社會,百姓只能寄託於清官主持公道,為民辦事。清官戲滿足了人們的這種心理需求。在戲劇舞台上,包拯被神化了,他不僅鐵面無私、心智過人,而且上通天神、下通鬼魂,是具有靈異功能、半神半凡的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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